不,挖坑的话感觉更像是狗了。
“那条狗呢?怎么没有和你在一起。”
孤鸿小心翼翼的询问。
“我现在做的事太危险了,如果只是一条牧羊犬的话,旺财那么聪明,可以完美胜任。
可他那样的小狗,不该和吸血鬼扯上关系。”
沈遇星耸了耸肩,“所以我拜托朋友将他送给了适合养他的人,他现在应该在草原上牧羊,和从前一样无忧无虑吧。”
“等我有时间了就去看他,说不定那时候旺财都有了女朋友,可能还有孩子了呢。
旺财的小孩也一定和他一样可爱。”
旺财本狗通红着脸低着头,小声嘟囔:“才不会有什么女朋友呢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没事。”
他们住的旅馆位于中央大街,这里倒是比沈遇星之前去的小镇繁华多了,到晚上集市上也热热闹闹的。
酒馆中,戴着面具的年轻人们贴身热舞。
在酒精的麻痹下,一旦他们看上了合适的对象,就会一起到角落里亲热。
酒馆的其他人则会出心照不宣的笑声。
沈遇星总算明白为什么他和孤鸿一起进来的时候,门童会是那副表情了。
孤鸿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场面,一边遮住沈遇星的眼睛,一边拉着他要离开。
“这些人真是放浪形骸,要做就回旅馆去,大庭广众的也不害害臊……”
“你们是外地人吧。”
中年男人拿着酒杯,喝得醉醺醺,绿色的卷油腻腻的垂下,颓废至极。
“是又怎么样?”
孤鸿皱眉。
“这就是我们斯塔纳的传统,我们这里距离血族的地盘太近了,几乎人人都是吸血鬼猎人。
今天活着,明天说不定就死了,都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。
像你们这样的贵族少爷,怎么懂我们。”
孤鸿的眼中闪过深思,这种情况在狼人一族中也有,只是比这里要好得多。
“虽然角落里是有点吵,但酒还是不错的,就算和帝都的比也不差,来了不喝一点吗?”
本来准备走的两个人都停下了脚步,接过绿男人递过来的酒。
入口之后没有想象中的辛辣,反而是一股醇厚的果香味,回味无穷。
男人递给他们两张面具,“你们不一定要做些什么,但是不戴面具的话,太引人注目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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